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

生活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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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點滴
志工服務

生 活 公 約


  本生活公約請家屬與入住者予以配合並確實遵守,因違反生活公約而致使他人困擾者,本機構有權主動拒絕繼續收容。情節重大者將另依其內容索賠或依法報請追訴期應有之刑責。
  
1.為避免干擾住民作息,訪客請輕聲細語並遵守探視時間為:
早上10:00~12:00 下午14:00~21:00
2.嚴禁在機構內從事或疑似聚眾、賭博、喝酒、做法事、隨意的演奏、吸毒等行為。
3.為維護身體健康和居住環境,本機構全面禁菸,請勿在公共區域及房間內、床上等處吸菸。
4.嚴禁在機構內從事或類似財物互助會、推銷、傳銷、直銷、保險業務等行為。
5.盡量避免攜帶過多的個人財物於身上,身邊僅留些許財務即可。
6.愛惜使用各項公共設施物品,如有破壞情事需照價賠償人工與物料成本。
7.不得替其他住民或服務人員保管任何有價或無價之錢財物品。
8.嚴禁利用金錢、暴力、誘惑、騙術來控制、利用、教唆其他住民從事利己之行為。
9.嚴禁於機構內從事吸收、煽動、組織非院內許可之小團體行為。
10.嚴禁於機構內與其他住民或服務人員發生實質或虛擬貨幣等借貸行為。
11.嚴禁於機構內從事性行為、肢體語言騷擾、偷竊、搶奪、拐騙、詐欺等行為。
12.需要請假或外宿時請由親友填寫請假單,若需外宿註明外宿地與聯絡電話。外出者請於晚間九點前回院,並有家屬或親友陪同。
13.不得蓄意破壞機構內公物或對他人從事粗暴之言語或肢體動作。
14.經常保持臥床周邊之清潔,並配合服務員的指示將個人物品放置正確的區域內。
15.嚴禁明知有傳染病而故意散播予他人之行為。
16.嚴禁親友攜帶違禁品或刻意隱瞞包裝後入內寄放或暗藏於入住者生活環境中。
17.嚴禁替他人從事服務、醫療、民俗療法等行為。
18.嚴禁以個人知識或經驗干擾醫護人員或機構內服務人員對住民之照護。
19.嚴禁私自服用親友或未經同意自行帶入之藥物或藥膳。
20.為節約用電,請隨手關燈、冷氣等電器設備。
21.本機構電力負載有限,為維護您的安全,不可私接任何電線,使用電器經發現者無異議拆交家屬攜回。
22.會客時間外均嚴禁閒雜人等進出護理之家,更不可留宿外人,留宿外人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訓誡登記,第二次再犯不得異議退住。
23.健保卡外借請填寫外借單。
24.退住請於三天前告知。

以上生活公約請家屬及住民配合,如有違反此公約予以告知後仍拒絕配合,本機構可停止委託照護合約。

緊急避難流程